近年來,沙特阿拉伯一直致力于興建本國以出口為主導的大型煉化工程項目,加快發展成為世界石化產品生產出口中心,市場潛力巨大、前景廣闊。中國石化從2009年開始進入沙特煉化工程市場,目前煉化工程板塊在沙特共有機構近20個,員工超過2000人,業務快速增長,高端市場取得突破,2010~2011年中標3個EPC石化項目,合同額累計4.8億美元。但主要業務仍集中在施工分包等低端領域,EPC項目承攬、執行能力不足和競爭力不強的問題比較突出。提高EPC項目管理能力和競爭力,向高端發展,成為中國石化沙特煉化工程業務發展的主要方向和緊迫任務。
拓展EPC項目存在的主要問題
受企業資質、建設標準掌握、國際采購能力、稅收政策、金融環境等制約,目前中國石化在沙特開展EPC項目總承包業務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獲取IK EPC資質受限。目前,沙特政府鼓勵國際工程公司與當地企業合作,成立合資企業,獲得IK EPC資質(沙特國內EPC資質)以承接沙特境內的EPC項目。煉化工程公司目前在沙特只有施工承包資質,不具備EPC 總承包資質。沙特政府規定外國企業要獲得IK EPC資質,必須和沙特當地具有設計資質的企業或個人設立合資公司,且要求該公司在沙特有常駐項目管理、設計、采購和施工管理人員。目前煉化中東公司尚不具備申請IK EPC的條件,且已經喪失了部分阿美石油公司工程建設的投標機會。如果不采取針對性措施加以解決,后續更多IK EPC項目也將無法介入,影響在沙煉化工程市場高端業務的發展。
2.項目建設標準規范及執行程序不熟悉。沙特煉化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設備材料制造等技術標準規范,以及計劃控制、設計文件審查和批準、采購及施工、預試車及試車等管理程序方面基本執行歐美標準。而中國石化煉化工程企業實施的國內EPC項目均執行國家和石化行業標準,對沙特相應技術標準及程序掌握不夠,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各企業承攬和實施沙特EPC項目的能力。目前僅上海工程公司、南京工程公司進入了沙比克 EPC市場,尚未有企業進入沙特最大的阿美石油公司煉化工程EPC市場。
3.國際采購能力弱。國際采購能力弱已成為中國石化沙特EPC煉化項目執行的主要瓶頸之一。一是國內石化設備及材料生產企業未重視沙特市場,采用的質量、技術標準規范及加工工藝,難以滿足業主要求,產品無法進入沙特市場。二是國際供應商對中國石化資信狀況、技術實力不夠了解,沒有合作經歷,國際采購往往得不到其積極響應,采購效率低,且談判處于不利地位。與國際大公司相比,議價空間小、供貨周期長、付款方式苛刻。三是境外EPC項目涉及大量國際物資采購,由于采購合同簽訂至付款一般要間隔一段時間,我們缺乏規避相關幣種匯率變動風險的手段。四是目前國際事業公司一般不涉及普通設備和通用材料的國際采購,現有國際供應商網絡資源不夠豐富,尚不能滿足境外EPC項目國際采購的需要。
4.重復納稅問題突出。我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的營業稅納稅人是在“境內”提供應稅勞務的單位和個人,但其《實施細則》對于“境內”的解釋為“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由此導致境內企業在境外提供勞務時,需要在境外已經繳納營業稅的基礎上,在境內再次申報繳納營業稅。如此重復征稅對“走出去”企業相當不利。國家財稅[2009]111號文僅對境內企業在境外提供建筑業勞務暫免征收營業稅,而對與建筑相關的勘察、設計、租賃等勞務沒有明確免征規定。同時,由于項目經營運作模式等原因,部分企業在境外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在境內無法抵扣,仍要為匯回利潤在境內繼續繳納所得稅。這導致企業實際承擔稅負增大,不利于企業自身實力的提高,以及“走出去”戰略的順利實施。
5.資本運作能力不足。目前我國金融企業在海外經營中還存在分支機構不健全、服務功能不完善等問題,影響了國內企業的海外經營。目前我國金融企業在海外的分支機構還主要設立在歐美發達國家,服務也主要面向華人和部分中資企業,而現實情況是大部分中資企業在發展中國家開展國際業務,造成了我國海外經營的金融業和實業的嚴重錯位。并且金融服務供給與需求嚴重不對稱,金融人才、金融知識、金融工具和融資渠道的欠缺,導致煉化工程建設企業普遍不具備境外項目融資能力和經驗,對帶資承包、延期付款等項目錯失許多良機,給業務發展帶來很大障礙。
推進煉化工程EPC發展四大策略
1.重視業務資質取得和標準規范研究,清除EPC業務發展障礙。結合煉化工程板塊改革重組工作,研究提出合法取得沙特IK EPC資質的措施,盡快推動實施,促進煉化工程EPC業務在沙特的快速發展。高度重視技術標準規范及管理程序對承攬和實施EPC項目的重要意義,有針對性地安排特定企業對特定市場的技術標準規范及管理程序進行學習研究,盡快掌握國際標準規范、國際項目管理程序和項目運行程序,為承攬和實施EPC項目夯實基礎。
2.改造提升制造業,促進中國設備材料產品市場準入。在國家層面出臺政策措施,推進行業產業結構調整。加強我國裝備制造、材料生產企業的技術改造,推動自主品牌建設,加快發展擁有國際知名品牌和核心競爭力的大型設備材料生產企業。加大設備材料生產企業“走出去”步伐和相關出口政策扶持力度,推動基于國際標準的“中國制造”成功走向國際舞臺,提高EPC項目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煉化工程建設企業應與總部物資供應主管部門共同推動國內成熟的石化設備、材料生產企業研究沙特地區相應技術、工藝和質量標準,促進國內制造商進入沙特市場,擴大國內采購份額。研究建立供境外EPC項目國際采購使用的供應商網絡,逐步擴大中國石化在國際石化設備、材料市場的影響力,為境外EPC項目提供采購平臺。
3.推進稅收制度改革,加大境外項目稅收政策傾斜力度。我國營業稅實施細則對“納稅人”及“征稅范圍”的擴充解釋已經超越了暫行條例本身,違背了“下位法不得突破上位法”的立法原則,應予以廢止。建議國務院國資委牽頭,集中反映企業訴求,從稅收制度改革入手,徹底解決此問題。對因經營運作模式引起的境外繳納所得稅無法抵扣問題,在當前體制下,總部主管部門要積極與國家稅務總局及各所在地稅務部門溝通,探討境外統一繳納所得稅境內分割確認抵扣的可行性,避免重復納稅。應主動改進工程板塊管理體制,解決所得稅重復繳納問題。
4.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開放,推進我國金融業國際化經營,為實體經濟“走出去”提供更多支持。在國家層面,進一步推進我國金融業國際化經營,積極進行業務創新,學習國際先進經驗,培養和引進國際化人才,提高在全球配置金融資產的能力,提高我國金融業綜合實力和國際地位。推進金融業客戶資源與經營服務領域的國際化,為實體企業“走出去”提供更多融資支持和風險保障。加大對境外工程項目的融資信貸政策傾斜力度,以融資拉動市場開發和工程承包業務承攬。同時,請國家相關主管部門適當放寬對企業遠期外匯交易資質和權利的限制,使企業能采取有效措施主動規避境外經營匯率變動風險。
(作者單位:集團公司審計局) |